土木工程系关于教师教研活动考勤管理制度

土木工程系关于加强

行政教辅人员上班、教师教研活动考勤管理的通知

闽工院〔2007〕土木08

 

系各有关科室:

为规范我系管理工作,使土木工程系各项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和工作效率,提高我系各教研室的教学研讨活动效果,经系党政领导会议研究,决定购置一台考勤打卡机,并制定《土木工程系行政、教辅人员上班考勤管理制度》和《土木工程系教师教研活动考勤管理制度》,请我系全体教职工遵照执行。特此通知。

附件1:土木工程系行政、教辅人员上班考勤管理制度

附件2:土木工程系教师教研活动考勤管理制度

 

 

                               土木工程系

200795

附件1

 

土木工程系行政、教辅人员上班工作制度及考勤管理制度

 

根据学院的有关规定,为逐步完善系部二级管理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服务育人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1、系行政工作人员和实验教辅人员必须按照学院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旷工;未经请假批准或中途无故擅自离岗达30分钟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2、无故旷工者,按每旷工一天扣发三倍日出勤津贴;经批准的事假、病假,扣发当日出勤津贴;当月累计旷工超过3天者,扣发全月出勤津贴。日出勤津贴按照学院规定职级的月津贴除以20天计。

3、迟到或早退超过10分钟者,按每三次为旷工半天计,扣发一天的日出勤津贴。

4、所有在系部办公的行政工作人员应热情为师生服务,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对师生提出要求办理的事务,凡能立即办理的应及时办理,不能及时办理的应给予必要和耐心的解释,不得无故拖延。

5、对需要请示汇报系有关领导才能决定的工作,应按规定及时汇报,原则上不得擅自决定。

6、辅导员的出勤考核按学院学工部的规定执行,每天上午可不签到,但下午应到系办签到,周一至周五晚上原则上应在校内,有事不能到岗者应向分管系领导请假。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若本制度与学院有关规定有冲突的,以学院有关规定为准。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系办公室。

 

附件2

 

土木工程系关于教师教研活动考勤管理制度

 

根据学院有关规定,每周三下午为教研室活动时间,为规范我系教研活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1、各位教师应按规定参加院、系、教研室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每周三下午教研室活动时间不得安排成教授课、监理工作等其他活动。

2、无故缺席者每缺席一次扣50元;事假1次扣30元;病假1次扣20元;早退者按缺席处理;迟到5-10分钟扣10元,迟到两次按一次缺席处理。

3、每学期累计无故缺席三次以上(含三次)者扣除本学期系部发放的全部奖金,全年累计无故缺席达六次以上(含六次)者扣除全年系部发放的全部奖金。

4、为了严肃考勤制度,对于无故缺席教研室活动一次者,年度考核评优不予考虑,无故缺席教研室活动三次以上(含三次)者,年度考核将按不合格考评。

 

 

                            土木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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