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系常规教学管理奖励制度

土木工程系常规教学管理奖励制度

闽工院〔2005〕土木 2

 

为了加强和规范本系常规性教学活动和教学管理,切实提高教学质量,激励教师更好地履行教师职责,经系研究决定,特制定《土木工程系常规教学管理奖励制度》、土木工程系行政人员管理奖励制度》、土木工程系教研室主任奖励制度》,请各教研室(实验室)及各有关工作人员遵照执行。特此通知。

附件1土木工程系常规教学管理奖励制度

附件2:土木工程系行政管理人员奖励制度

附件3:土木工程系教研室主任奖励制度

 

 

土木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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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土木工程系常规教学管理奖励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本系常规性教学活动和教学管理,切实提高教学质量,激励教师更好地履行教师职责,制订以下奖励制度。

该管理制度的奖励经费由教学建设经费和系创收经费中支出,奖励数额将根据学院下拨的教学建设经费和系创收的实际情况逐年确定。奖励经费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将对各教师所提交的常规教学文件和资料给予奖励;第二部分将对参加院、系、教研室统一组织的会议或活动情况加以奖励。

一、教师(含行政兼课人员、教辅人员)须提交归档的教学资料

1.课程教学大纲:在规定时间内,由教研室主任、系教学副主任审定签字后提交给系教学干事。

2.课程学期授课计划:在开课学期开学第一周之前,由教研室主任、系教学副主任审定签字后提交系教学干事。

3.同行听课记录表:于听课当月提交系教学干事(每学期不少于2次)。

4.教学日志,期末前提交系教学干事。

5.课程总结:下学期第一周内交系教学干事。

6.试卷、试卷参考答案、试卷审批表、试卷归档表:在规定的时限内,由教研室主任、系教学副主任审定签字后提交系教学干事。

7.试卷批改、课程成绩录入:在教研室统一安排下,于考试结束后三天内完成。

8.课程成绩单、试卷分析表:期末前由教研室主任签字后提交系教学干事。

9.教材评价与分析:期末前由教研室主任签字后提交系教学干事。

10.课程设计

(1)课程设计任务书与指导书:在课程设计开始一周前发放到学生手中并提交一份系教学干事存档。

(2)成果批改与成绩评定:期末前由教研室主任签字后提交系教学干事。

(3)课程设计分析或总结:期末前提交系教学干事。

(4)课程设计成果归档:期末前提交系教学干事。

11.毕业设计

毕业设计设总负责一名,建筑、结构、施工各工种各设一名专业负责人(负责人工作量计算方法见毕业设计管理办法)。须提交归档的教学资料如下:

(1)毕业设计任务书:在规定时间内,由教研室审查、系复审后提交系教学干事。

(2)毕业设计指导书:在规定时间内,由教研室审查、系复审后提交系教学干事。

(3)毕业设计选题汇总:教研室合理平衡后汇总填报《福建工程学院土木工程系×× 专业×届×班本科学生毕业设计情况登记表,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系教学干事。

(4)毕业设计中期检查记录:填写中期检查记录,提交系教学干事。

(5)毕业设计成果(说明书、施工图等)批改与成绩评定:填报毕业设计指导教师成绩评审表、毕业设计评审教师成绩评审表及毕业设计答辩委员会决议书,期末前提交系教学干事。

(6)答辩记录:答辩结束答辩成绩评定后于期末前提交系教学干事。

(7)毕业设计综合成绩汇总、评定与分析:毕业答辩结束后由各工种专业负责人在期末前提交给毕业设计总负责人,再由毕业设计总负责人提交系教学干事。

(8)毕业设计课程总结:期末前提交系教学干事。

(9)毕业设计成果、资料归档:期末前提交系教学干事。

(10)指导毕业设计教师总结分析与交流会、会议记录、改进措施等:在期末前提交系教学干事。

12.实验教学

各任课教师应严格按教学计划课时开设实验课。

(1)实验大纲:凡教学计划有要求的实验项目由任课教师编写实验大纲,在规定时间内,由实验中心主任、系教学副主任审定签字后提交系教学干事。

(2)实验指导书:由各相关教研室主任指定任课教师编写,在规定时间内实验中心主任审定后提交系教学干事。

(3)实验报告批改以及成绩评定:实验报告由任课教师批改、评定成绩后本学期期末之前提交给实验中心归档。

(4) 实验计划:在开学第1周内,由任课老师填写(一式两份),实验中心主任审定后提交实验中心和系教学干事。

5)实验项目卡:在开学第二周内由实验教辅人员填写,经任课教师签字、实验中心主任审定后,提交实验中心归档。

6)学期实验项目汇总表:由各实验室教辅人员填写,期末前提交实验中心及教学干事归档。

13、毕业实习与生产实习:

毕业实习设总负责一名(总负责人工作量计算方法另定)。须提交归档的教学资料如下:

(1)  实习任务书和指导书:由教研室审查,系复核后提交系教学干事,并于实习开始前一周发放到学生手中。

(2)  实习计划和实习安排表:由教研室审查,系复核后提交系教学干事,并于实习开始前一周内通知到学生。

(3)  实习巡视记录:每双周三提交系教学干事。

(4)  毕业实习中期自查报告:毕业实习应组织中期自查(各相关教研室组织实施),并在自查后一周内将中期自查报告提交系教学干事。

(5)  实习成果(实习报告、实习日记及论文)的批改和成绩评定:在实习结束后一个月内,由教研室主任签字后提交教学干事。

(6)  实习教学总结和成绩分析:期末前提交教学干事。

(7)  成果归档:期末前将实习成果提交教学干事。

    以上资料经教学、教务干事、系教学主任把关审核后不合格者退回重做。

以上13项的资料,根据各位教师担任课程情况全部交齐,第一部分奖励全额支付,在同一学期内缺一项者扣200元,缺二项者扣400元,缺三项及以上者扣除本学期第一部分全部奖金。

二、院、系、教研室组织的各项活动

各位教师应按规定参加院、系、教研室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每周三下午教研室活动时间不得安排成教授课、监理工作等,违者按缺席处理。无故缺席者每缺席一次扣50元(事假2次计一次,病假3次计一次),早退者按缺席处理,迟到(上班时间后延20分钟以内)两次按一次缺席处理。每学期累计无故缺席三次及三次以上者扣除本学期该部分的全部奖金,全年累计无故缺席达六次及六次以上者扣除全年该部分的全部奖金。早退及参加教研活动情况由各教研室主任考核。

三、附则

本制度同样适用于本系行政兼课人员,行政兼课人员缺交以上归档的教学资料时,按同等数额从课金中扣除,课金不足的从行政津贴中扣除。

本奖励制度自制订之日起实施。

土木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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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土木工程系行政管理人员奖励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本系常规性教学活动和教学管理,切实提高本系工作效率,激励教职工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制订以下奖励制度。

该奖励制度的奖励经费由岗位津贴的一部分(岗位津贴的10%)和系创收经费中支出,奖励数额将根据学院下拨的岗位津贴经费和系创收的实际情况逐年确定。

我系所有在职行政管理人员必须以服务育人、管理育人为宗旨,热情为师生服务,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对师生提出要求办理的事务,凡能立即办理的应及时办理,不能及时办理的应给予必要和耐心的解释,不得无故拖延。

我系所有在职行政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各自岗位职责(各岗位工作职责另册),系每年组织对各岗位的工作人员进行归口考核,根据工作情况给予确定奖励经费的发放。

本奖励制度自制订之日起实施。

 

 

土木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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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土木工程系教研室主任奖励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本系教研室常规性教学活动和教学管理,切实提高教研室工作质量,激励教研室主任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制订以下奖励制度。

该制度的奖励经费由教学建设经费中支出,奖励数额将根据学院下拨的教学建设经费逐年确定。

各教研室主任应严格、认真地履行教研室主任职责,组织好教研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好教学和教研活动,引导教研室全体教师积极参加教研科研工作。教研室主任须提交的资料有:

1.每学期教研室工作思路和工作计划:前一学期期末前提交系教学干事。

2.学期教研室工作总结:期末前提交系教学干事。

3.教研室工作记录:期末前提交系教学干事。

4.教材的选用: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系教学干事。

5.教学任务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系教学干事。

6.期中教学检查记录:检查后一周内提交系教学干事。

7.系下达的其他任务: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以上各项工作全部完成的给予该项奖励的全额,在同一学期缺一项者扣除200元,缺二项者扣除500元,缺三项及三项以上者扣除全年全部奖金。

本奖励制度自制订之日起实施。

 

 

                                   土木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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